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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北京代开医院证明,北京住院证明,北京休学证明,诊断证明,病假单,病假条,报告单,病历证明,病休证明,免军训证明,体测免测证明,怀孕证明,流产证明,出院证明,病例证明,B超单,CT报告,化验单,心电图,病历单,病例单,请假条,住院病历,住院收据,费用清单,医院各项检查报告。
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时的记录,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等记录,有初步诊断和意见等。体温单指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记录。
写病历对时间有要求吗?
1、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2、日常病程记录: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4、(副)主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72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5、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6、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7、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要求每月至少一次。
8、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9、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10、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11、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12、手术清点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13、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14、出院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5、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免军训证明1、学生患传染病正在传染期者。正规医院身体情况证明。
2、学生患重病正在住院或正在期者。但需在军训开始前,由学生本人提岀书面申请并附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批准免训后,到教务处办理。